礼县各参保企业、失业人员: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9号)精神,现将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的申领
(一)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失业保险金。
(二)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
(一)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
(二)失业补助金标准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按月发放。
(三)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四)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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