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资料图)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原国有企业、城镇大集体下岗失业和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中,符合“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年龄条件且仍未实现再就业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低保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和参加养老保险的(原已享受过两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除外)。
二、申报时间
2020年9月7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三、申报地点
抚州市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办事大厅
四、申报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4、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原件与复印件;
五、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为一年,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抚州市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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