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人社秘〔2020〕195号
各参保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
根据《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规定》(皖人社发〔2016〕30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皖人社秘〔2019〕11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当月正常参保缴费人员;
(二)申报当月及本年度已经办理在职转退休的人员。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0年9月5日至10月20日。
(二)申报方式
统一采取安徽省人社阳光政务平台网上申报方式。具体流程为:
1.单位登陆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申报模块下载模板,正确填报缴费基数信息后,打印《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表、机关工勤人员申报表、机关公务员申报表)加盖公章报至属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对数据。
2.社保经办机构核对后,单位在安徽省人社阳光政务平台平台登录网办导入电子数据并提交,导入的数据须与社保经办机构已核对通过的纸质版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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