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促进就业创业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开展2019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遵循的原则
(资料图)
总体原则遵循“先缴费,后补贴;先认定,后补贴”。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社会保险补贴按年度一次性申报,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需先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条件及标准
1、补贴对象:在我旗境内,城镇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2019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不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已享受政策满三年社会保险补贴人员不在享受些政策,已实现稳定就业人员(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工商营业执照者);原企业转制时为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将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到退休年龄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3、补贴标准:按照个人实际缴费总额的55%予以补贴。
三、补贴审核时间
本次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为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15日(周一至周四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四、补贴审核地点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一楼服务大厅。
五、申报材料
申报审核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019年电子缴费税票(包括养老和医疗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社会保障卡或养老保险本。本人银行卡(必须是本人农商行);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明。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劳动就业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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