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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87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康巴什区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核定缴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0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按2018年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257元的60%核定,最高按2019年的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688元300%核定,分为7个缴费档次。
对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实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缓缴。在2021年补缴2020年欠缴时,补缴基数在2021年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助选择。
二、核定缴费
2020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严格按照先核定、再缴费的流程,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核定后,根据税务部门指定的方式缴费。
(一)核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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