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根据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及人社部、省人社厅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发展的部署要求,为切实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稳就业的作用,从今年2月份开始,将失业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对提高失业人员待遇,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期间,按要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发展,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措施之一。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按照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核算并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
请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于2月底前将工作落实情况反馈市局。
联系人:王士宁;电话:8875218。
2020年2月18日
附件:全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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