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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分中心,机关各科室:
现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复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9日
为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按照市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部署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和扩散,扎实做好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办理公积金各项业务,为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防控机制。成立市中心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县区分支机构、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研究制定《住房公积金疫情防控手册》,抓好贯彻执行,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疫情排查。要严格遵守属地小区的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当地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核查、全面掌握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14天内出行等详细信息,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是否接触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对往返疫情重点地区的职工,建立重点监控清单,并规劝留在当地。已返回临沂的,按规定隔离观察14天,经检测正常后方可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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