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启动2020年度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请对照申请条件自行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职工请于2020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带齐有关材料至中心营业网点提交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经中心初审-部门联合复审-社会公示后,中心将于2020年3季度发放当年度贴息资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2日
附:
一、申请条件
1.主借款人经民政局、总工会上年度认定为享受常州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职工或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待遇的家庭成员;
2.贷款购买房屋属普通自住住房(按照本市目前标准,住房面积不超过144平米且容积率在1.0以上)。
二、贴息额度
贷款贴息额度按该笔贷款在上一年度(1-12月份)实际已支付的贷款利息的一定比例计算,且单笔贷款的贴息额度最高每年不超过6000元。享受常州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职工待遇的贷款职工家庭,贴息比例为100%;享受常州市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待遇的贷款职工家庭,贴息比例为80%。
因贷款逾期偿还产生的逾期利息不计入贴息范围。
三、申请时间
贴息申报期为2020年5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贴息申请。
四、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由该笔贷款的主借款人作为申请人,在贴息申报期内到中心提出贴息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中心当场受理。
12下一页末页共2页185523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