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旨在加强对存款人的保护,推动形成市场化的风险防范和处置框架,建立维护金融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促进金融***和银行业健康发展,目前这方面的作用正在逐步显现。”央行副行长宣昌能日前在2022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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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年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5年我国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实施。
宣昌能称,在包商银行等高风险中小银行风险处置过程中,存款保险的很多功能得到了有效发挥。随着风险差别费率、早期纠正、风险处置等***机制逐步发挥作用,未来对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更强,有助于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提升金融安全网的整体效能,助推金融业稳健发展。
“存款保险是防止挤兑、促进银行体系稳定运行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是现代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2年6月末,***共有4018家投保机构。”宣昌能介绍。
当前,全球发展面临不少新挑战和不确定性,国际金融风险增加。宣昌能认为,疫情导致***债务大幅增加,企业和家庭部门的资产负债表受到损害,全球 *** 率高企,金融市场容易受到情绪和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债务较重的部分经济体对全球***紧缩更加敏感,一些脆弱***的经济金融走向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从国内看,近期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恢复企稳,积极因素累积增多,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但他也提出,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时期,国内经济恢复基础仍不牢固。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推进金融安全网建设,持续强化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论坛上,宣昌能还对进一步推动我国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达标提出了几点建议。
首先,***主体责任,国内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建立完善的TLAC内部管理机制,制定中***TLAC达标规划,确保2025年和2028年起分别满足TLAC监管要求。
其次,推进TLAC工具的外源补充。统筹规划资本工具、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的发行。
三是,推动TLAC工具发行,加大市场培育力度。宣昌能认为,应继续加大对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的市场培育力度,改善发行环境,拓宽投资者范围,鼓励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赴境外市场发行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
此外,完善制度框架,夯实法律基础。在《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基础上,进一步研究TLAC信息披露、内部TLAC规则等,不断完善我国TLAC监管制度体系,提高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在境内外的可处置性。
宣昌能还表示,可以考虑以修订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银行破产债权等级序列,将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的清偿顺序和损失吸收能力进一步明确化、清晰化,更好地保障各类债权人在处置阶段的合法权益,确保处置程序有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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