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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人社办〔2020〕4号
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有关精神及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窗口单位疫情防控安全措施
各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大服务场所预防性消毒和通风力度,为全体工作人员配备口罩、手套等必备物资,严格实施自身防护措施。凡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和手套的,一律不得在服务大厅或服务窗口上岗。对进入服务大厅的办事人员,进门前要落实体温测量措施,凡发现体温异常的,要劝导其不得进入服务大厅,并及时向所在区反映;对未佩戴口罩的,要免费发放口罩,并督促其按要求戴好口罩后才能进入服务大厅。
春节延时放假结束后,各社保经办机构要统筹调度,合理安排,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正常办理各项社保业务。各社保经办机构要充分发挥“网上办”平台作用,推行不见面服务,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科学安排业务流程,避免出现人员密集办理业务的情况。
二、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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