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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和省、市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创新办理模式、提高服务水平,我中心在市大数据局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新开通网上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对已办理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简称住房商贷)、当前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及配偶,在正常还款期间,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商贷本息。本业务每年只能申请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及当期实际已偿还的住房商贷本息金额。
二、办理方式
登陆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点击“个人网厅”,通过支付宝手机APP扫码等方式登录个人账户申请办理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能正常登录,可能是因您的姓名、身份证信息与住房公积金系统内登记信息不一致导致的。如遇此种情况,请您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进行核对变更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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