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深海
5月18日,截至收盘*ST海投下跌5.1%,股价收报0.93元/股,公司已经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这意味着,股价不断下跌使得*ST海投的退市风险陡增。
雷达财经注意到,此前在2021年4月份,截至年报披露日经*ST海投自查,发现公司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2021年4月30日)存在未履行程序未披露的关联方担保,未履行程序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未充分履行程序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未能在上述公告披露后一个月内解决违规担保问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8.1条、第9.8.2条、第9.8.4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6月2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存在未履行程序未披露关联方担保;没有取得原子企业大连众城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必要的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对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计量和列报,海航投资公司在对外投资管理并未能够设计合理的内部控制并有效执行。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的规定,该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2年度,*ST海投又因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4月28日(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停牌一天,自2023年5月4日复牌后已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另外去年底,证监会曾对*ST海投及部分当事人进行处罚。经查,公司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担保、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为关联方借款提供银行存单质押担保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股权转让相关事项。
鉴于此,证监会决定责令*ST海投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朱卫军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监事长、总经理、董事姜杰,总经理、董事,时任*ST海投副总裁、财务总监蒙永涛,财务总监、董事刘腾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罚款;对副总经理、董事林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执行董事长、董事于波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近期,*ST海投及相关人员因违规再次受到监管的处罚。5月5日该公司公告称,收到大连证监局《关于对陈英杰、吴陆鸿、张伟亮、杜传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时任*ST海投董事陈英杰、时任*ST海投职工代表监事吴陆鸿、时任*ST海投总经理助理张伟亮、时任*ST海投独立董事杜传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罚依据为,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71号)所述事实,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年半年报及年报、2020年半年报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天眼查显示,*ST海投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为14.3亿元,公司属以房地产行业为主的综合类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产品、劳务包括:商品住宅及商铺的开发和销售、基金管理以及养老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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